促销抽奖没抽成 买家告了家具商通讯员 辛成 本报记者 余春红
本报讯
订购家具1万元以上可以参加抽奖活动,奖品可能是港澳游。陈某就冲着这个促销活动向蔡某定制了1万余元的家具,但是店家却告诉他促销活动结束了。为此,陈某以违约为由将蔡某告上了法庭。昨天,杭州江干区法院受理了此案。 陈某说,2006年11月26日,他在被告蔡某的店内定制了三扇移门和一只整体衣柜,并签订了一份格式合同——产品供货合同,支付了定金1000元,并约定“安装之前付清金额”。 陈某说,他第一次到蔡某店里时,该店经理杜某拿出了一些宣传资料,上面说订购整体家居产品1万余元可享受抽奖促销活动。奖品有地垫等小礼品,还有港澳游,促销活动截止日期是2006年11月30日。 陈某看中后就下单了,但在签单当天,该店经理却没有再出示相关宣传资料,也未作任何说明或提醒。陈某随即在订货次日与该店经理杜某进行了交涉,要求兑现促销活动中的赠品与抽奖,但是该店经理一直支吾推托。 在交涉多次后,陈某提出退单并退返1000元定金的要求,但蔡某以移门已下料为由不同意退单。陈某说,在其提出退单时蔡某并未获取经其认可的移门尺寸。 同年12月1日,陈某又向杭州市工商局投诉。但工商部门的协调也没有结果。 无奈的陈某最后将蔡某告上法庭,要求与蔡某解除订购家具的合同,并要求蔡某双倍返还定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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